第三百九十四章、踪迹(1/2)

作者:太极阴阳鱼

末日崛起第三百九十四章、踪迹

白布掀开,一具被动的硬邦邦的尸体出现在眼前,身高173,体重56kg,鞋码42,职业习惯,严德明看见尸体的瞬间,一组数据自然而然就出来了,虽然不一定百分之百准确,但是误差范围通常在1到2之间,这个人就是被打死的黑社会人员。

身份证登记的名字是张学文,不过长相和学文没有半点关系,人称蚊子,以前是小混混,在秩序崩坏之后,升级成为了黑社会,欺善怕恶,偷鸡摸狗,无所不作,别说,他们这种人,越是乱世,活的越滋润,警察没时间管,普通民众不敢招惹,他这个175的警察体重也才55kg,可想而知张学文56kg的体重多么难得。

不过,这一切都已经是过去式了。

张学文现在已经是一具不会说话不会呼吸的尸体了,焦黑一片,只有屁股和地面接触的地方没有烧焦,头发没有了,头皮高低不平,眉心中弹的地方隐隐还能看见血迹凝固后的血浆,眼珠子因为没有清理,看不出什么来,但是整张脸稍微有些扭曲,一眼看过去,狰狞难看,衣服被高温碳化之后和皮肤黏在一起,僵硬的手指张开,那是死前突然的爆发,凝固之后会呈现一种树根的姿势。

在腰上有手印,现实尸体经过多次搬动,这不是警察的手印,警察搬尸体的时候都是带着手套,而且警察也不会留下这么明显的痕迹的,头部有碰撞的痕迹,应该是放下的时候太随意导致,很显然,这也不是警察所为,同时也不是老李头做的,一个有着十几年经验的搬尸工,不会出现这种低级的错误。种种迹象说明,动过尸体的人只有刘危安。

两个警员跟在严德明的屁股后面,当警察的经常看见死人,不过看一具烧焦了的尸体,多少还是让人反胃的,看了几眼,他们就把头撇开了。严德明见状,也没有说什么,想当好一个警察,就得善于和尸体打交道,因为尸体会告诉很多活人都不了解的信息,就好比腰上的手印。说明刘危安是一个力量极强的人,一般人搬动一百多斤的尸体,应该是抱的,而不是抓,其次,刘危安的胆子很大,并不在意痕迹被人发现,否则以他的力量,完全可以抓其他不易留下痕迹的地方,还有一点,也是最重要的一点,刘危安的伤势不轻,可能是雇佣兵厮杀的身后留下的伤势,也可能是在臭水沟浸泡之后留下的创伤,他的指甲没了,一个人没了指甲,灵活程度至少降低一半。

他是一个善于点拨后进的人,不过也得看后进是否值得点拨,如果没有一颗上进之心,他也不会自找麻烦。绕着尸体走了几圈,想要的信息基本上找到了,于是示意老李头把尸体送入冰柜。虽然这很可能浪费一个冰柜,张学文估计也没人会来认领,医院不是慈善机构,存放在冰柜是要交钱的,加上丧葬费等等,在现在这个知道,按照张学文平素的为人,他判断被认领的可能性为零,不过,这种话他不能说。

“老李啊,你慢走,还有一些问题想咨询你一下。”严德明叫住了送完尸体想要离开的老李头。

“是,是,是!”老李头有的惶恐不安,这是大部分人见到警察的正常反应。

“是这样的,你见到尸体的时候,有没有发生什么意外的情况,我指的是不应该出现的情况?”严德明问话的身后紧紧盯着老李头,很欣慰,他看到了他想要看见的东西,老李头眼中的惊慌一闪而逝。

“没有,没有什么问题。”老李头结结巴巴道。

“老李头,不要紧张,这件事和你没有关系,所以你也不用有心里负担,你只要把你所知道的事情说出来就可以。”严德明和颜悦色道,看了身后的警员一眼。

啪!

警员不等老李头开口一巴掌拍在停尸台上,厉声道:“隐瞒和欺骗属于犯罪,这本不是你的事情,你可不要因此成为同谋,后半生恐怕就要在另一个地方度过了。”

“我说,我说!”老李头身体一抖,立刻就换乱了。

十分钟不到,老李头就把一切交待出来了,严德明和警员一个唱红脸一个唱白脸,差点连这些年从尸体口袋里面掏了多少钱都说出来了,让他送了一口气的是严德明对于这些不敢兴趣,他感兴趣的只有尸体睁开眼睛的事情。

至此,严德明的脑海里面已经有了一个大致的画面。事情还得从小诊所说起,不管是第一次释放人质,还是第二次释放人质,其实都是障眼法,目的是干扰警方的注意力,事实上,至始至终,刘危安都没有离开,也没打算趁机逃出去,解下来就是放火,这一步尤为关键,把身体的表皮烧焦,而不对深沉肌肉造成太大的伤害,一般情况是做不到的,但是加上酒精的话就可以了,这也解释了诊所里面酒精气味如此浓烈的原因。

还有就是女警,他不见没有杀死,而且还救了她,事先用泼了水的被子把她盖起来,这样做有两个好处,第一,女警成为了他放火的目击证人,在一定程度上,让放火变得真实可信,第二,就是借助女警去医院,因为这种情况下,不管女警有没有受伤,必然会被送往医院,而从效率上来讲,尸体也是会一并带走的,可以说,前面的一切铺垫,都是为了这一步,如果换做他来做,他在放火之前给女警一道,让她受伤,这样就万无一失了。

因为在特殊情况下,女警也有可能不立刻送往医院,如果那种情况,刘危安的脱身大计就泡汤了。严德明不确定刘危安是忽略了这一点,还是心存善念,不过,他宁愿相信是前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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